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用人需求,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教育系统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个岗位,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37个,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黄石港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新机制教师岗3个,报考条件按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7.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前,须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并向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出示盖有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名。
(二)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本招聘公告中公布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 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25年3月15日至21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
2.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区” 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 (2025年4月19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同步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 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8:30- 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考试期间发现的违纪违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流程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提供考生违纪违规的证据材料,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无法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面试前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4.面试通知下达后因考生原因造成面试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将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审批聘用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按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384212;监督电话:0714-3293863、6384213。
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黄石市黄石港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