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产业研究中心工作人员7名(含产业研究中心主任1名);2.驻外招商专班工作人员3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开发区招商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本公告及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详见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开发区招商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
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26日9:00至4月2日17:30期间登陆黄石人事考试院网,进入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714-6288343。
(二)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26日9:00至4月3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进行网上缴费(岗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主要采取面试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人员需缴纳费用100元整。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参加笔试人员应于2019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9:0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一)产业研究中心1001-1006岗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
1.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2019年4月8日-4月9日携带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开发区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登记表》中照片底色一致的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招聘岗位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需取消、核减、调剂或保留计划数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超过1:8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要求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产业研究中心1007岗位及驻外招商专班2001-2003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需取消、核减、调剂或保留计划数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2)笔试科目。产业研究中心1007岗位、驻外招商专班2001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占50%;驻外招商专班2002岗位、2003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各占50%。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内,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面试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有关要求与上述产业研究中心岗位相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结束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4.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一)产业研究中心1001-1006岗位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若有笔试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3的全部列为考察对象。
2.体检。根据面试成绩(若有笔试的,则按综合成绩)和考
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若有笔试的,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人员。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产业研究中心1007岗位及驻外招商专班2001-2003岗位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有关要求与上述产业研究中心岗位相同。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有关待遇
实施差异管理、以绩定酬、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制度,有特别贡献的另行奖励。
八、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考岗位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报考岗位中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如: 40周岁及以下,则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符合要求,其他依此类推。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
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的专业目录。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情况的处理方法
(1)产业研究中心1001-1006岗位
若有笔试且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岗位表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若无法确定,则以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若有笔试且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或只进行面试的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数时,首先按岗位表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若无法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加试。
(2)产业研究中心1007岗位及驻外招商专班2001-2003岗位
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加试。
5.招聘人员一经录用,一律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规范管理,并签订不低于3年服务期期限的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离开(经组织调动除外)则取消相应待遇。
6.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0714-6397102(开发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4-6398112(开发区纪工委)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