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07月08日09:00至07月14日17:30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黄石港区招聘政府雇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于2019年07月08日09:00至07月15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1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50元,应聘人员需要参加《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07月24日09:00至07月27日上午8:30,登录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以《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综合知识》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文字表达等综合基础知识。
(五)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应聘人员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招聘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单位网站或其他方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须由招聘单位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印证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方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对于1:1进入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经招聘单位确认后并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同时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录用员工依照黄石港区派遣制雇员管理办法管理,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具体标准按公告的岗位确定,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80%计发,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港区政府网和黄石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媒介信息。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