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消防应急能力,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共2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2、服从组织领导、听从指挥、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4、未享受过县再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补贴,且满足补贴申请要求。
5、具有从事森林消防经验者,免笔试,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培训后上岗。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到人社局办理用工手续,档案托管于县人社局档案室。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10月30日起至11月15日结束,报名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东坡路61号,原国土局五楼);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经当场资格审查后,填写《专职森林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
(二)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以体能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计算,体能测试70%、笔试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知识和森林防灭火业务知识;体能测试项目主要为1200米跑、标准中姿俯卧撑。
实施过程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体能测试、笔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如报名人数不足20人,但体能测试合格,笔试60分以上者,可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政审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政审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录用的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临时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统一安排在我县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工作,听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完成森林火灾扑救和宣传报道等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月进行工作考核。集中食宿,被褥、消防服装等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购置。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月基础工资1800元(含值班备勤),另加出勤补助每天100元。缴纳三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中途如有队员退岗,缺岗补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人社部门协商补员。
报名联系电话:0714-7755110,7755119
联系人:胡家智 电话:18071860600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