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雇员面试工作定于2020年6月21日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须于2020年6月21日7:30之前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我院发送的电子版《面试通知书》以及健康绿码(居住地非黄石市的考生须提供有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健康绿码),到达黄石市第十四中学(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30号)安检处进行安检,“两证一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主动说明有关情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8:00仍未到达安检处报到安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经卫生部门现场确认后不得参加面试;
4、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
5、考生面试时摘掉口罩答题,其他时间不得随意摘下口罩;
6、遵守面试纪律,对不遵守面试纪律和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