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黄石港区政府雇员面试工作定于2020年11月15日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经《公告》规定程序,确定25人参加面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星期天)
面试地点:黄石市人事考试院(黄石市黄石港区芜湖路9号)
三、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到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滨大道与磁湖路交叉口往东约100米,磁湖剧院西南侧)四楼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联系电话:0714-3293863;
2、 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面试通知单及健康绿码到达黄石市人事考试院一楼安检处进行安检;“两证一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主动说明有关情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 当日上午8:00未到达上述安检处报到安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体温检测异常的考生,经卫生部门现场确认后不得参加面试;
5、 考生严禁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6、 考生面试时摘掉口罩答题,其他时间不得随意摘下口罩;
7、 遵守面试纪律,对不遵守面试纪律和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