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考察对象
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择优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详见附件1)。考察对象存在影响择优选调情形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二、考察方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要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核实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择优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
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对不符合择优选调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相关要求
1.各择优选调单位党组(党委)对考察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择优选调拟调入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择优选调单位和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
2.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要按照考察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等工作,提前准备好各类考察所需材料(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对不按要求完成考察相关工作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附件1.2021黄石阳新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汇总表.xls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