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中医医院2021年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招聘1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4名(详细人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基本资格
1.高校选聘对象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县(市)级以上学科(学术)带头人,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副高或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计划及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后,通过大冶政府网和大冶市中医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5日
2.现场报名: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内及周边高等院校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登记有意向参加招聘的学生有关信息、联系方式,收取有关个人资料。其他有意应聘者可本人到医院政工部报名,递交相关资料。
3.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个人材料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504712438@qq.com)。
(三)资格审查
市中医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参加选聘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四)考试
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进行分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市编办、人社、卫健等部门参与监督。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合格且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免笔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①面试入围比例。
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岗位,不设置面试入围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②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评定
1.笔试评分:百分制计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面试评分:百分制计分,评委评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3.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及备案
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中医医院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备案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市中医医院2021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