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优化招商引资工作队伍结构,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全额事业编制在职在编人员(新机制教师除外)公开选聘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共计选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一线驻外招商工作,需长期外出招商。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选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4.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近三个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11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地点:阳新县招商服务中心综合股
(二)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聘人员通过阳新县政府网站下载《2021年阳新县招商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参加选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3.本次选聘实行自愿报名,报名时应先取得本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公章。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本次选聘方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如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大于3:1的比例,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如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小于或等于3:1的比例,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务工作由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招商服务中心配合。
(一)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写作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及相关业务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笔试有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则笔试有效成绩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办法另行制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县招商服务中心通知。
2.考察工作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选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县招商服务中心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4.公示。根据此次参加选聘人员面试成绩,结合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由县招商服务中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统一在阳新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招商服务中心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聘用管理
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报请县人社局办理选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聘用至相应岗位。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有关事项由阳新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 7395937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