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和遴选工作的通知》(冶组通[2016]8号)精神和教育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缺编情况,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任教,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岗位80个。
二、选聘对象
大冶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新机制教师)。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低学段岗位,但上一学年度必须在低学段任教;
4、在我市农村学校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2)处分期未满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4)2021-2022学年度教学成绩低劣的(全镇倒一二名)。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有参加选聘意愿的教师7月25日至29日到本人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矿学校)报名,中心学校(矿学校)对照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中心学校(矿学校)收齐报名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两寸登记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附件2),8月2日至3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管理股集体报名(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不需填报到学校)。
报名截止时间:8月3日下午4时。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笔试。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聘岗位数与笔试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迟到半小时者严禁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等通识性知识,各学段学科使用同一份试卷。
笔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大冶政府网另行通知(请报名教师及时关注)。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计算。
面试人员确定:按选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如果末位入选人员名次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无生讲课。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及德、能、勤、绩、廉的相关情况。考察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笔试环节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总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大冶政府网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调查小组核实。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选岗。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依次选择学校岗位。
(七)聘用。新选聘人员上岗后直接办理人事转聘手续。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的相关待遇,请应聘者慎重考虑。
2、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试。
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缺编学校教师选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增强教师选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889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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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